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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17-06-3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工伤申报的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事项呢?我们在申报工伤的时候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申报工伤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公工伤申报中的注意问题。

  申报工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申请工伤时还应注意提交下面的一些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

  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

  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事故责任认定材料。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因为公众利益受伤的证明材料。

  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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