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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营养费标准是什么
2017-01-3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工作中出现受伤事故也是有了相应的保障制度。因工伤住院的工人可申请自身住院期间的工资和营养费补偿,然而许多人不知道工伤期间营养费标准是什么,造成营养费被克扣却不自知的情况发生。

  一、护理费标准

  根据民政部 《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凡特等和一等伤残人员可享受 护理费,其标准:特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一等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或30%。伤残情况特别严重的,护理费可略高于本等级标准,伤残情况较轻的,护理费可略低于本等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 情况,制定护理费的具体标准。

  二、相关规定

  1、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是该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对于工伤期间营养费标准问题我国有相应的文件规定,一般是当地平均工资的30%到40%之间,具体费用根据工伤情况不同有所变化。小编提醒,当您发现自身所得营养费与文件规定不同时,可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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