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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了,赢了官司我还能拿到钱吗?
2010-12-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李某在进单位工作时没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一直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等福利。之后李某被鉴定为六级工伤,在于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诉讼中,原单位竟被注销。李某一时无了神,这单位不见了就算赢了公司找谁去呢?

  李晓贵2008年进入镇江普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公司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李晓贵办理工伤保险。2008年11月15日上午,李晓贵在工作中被一物体击伤,从高处坠落地面摔伤。2009年6月11日,镇江市京口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认定李晓贵构成工伤。2009年10月27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确定李晓贵工伤致残程度为七级。正在李晓贵和他的家人为工伤保险待遇奔走的时候,2009年12月,镇江普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公司清算后净资产298083.72元由镇江普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吴老板、韦老板按出资比例(吴老板出资比例为90%,韦老板出资比例为10%)分配完毕。公司人去楼空,这下李晓贵和他的家人如同跌入了泥沱里:公司被注销了,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怎么办?

  今年2月10日,李晓贵向镇江市京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未予受理。李晓贵遂即向镇江市京口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中,吴老板、韦老板称其已就李晓贵工伤认定提出行政复议,工伤认定未生效,李晓贵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成立。但至法院案件审判终结,吴老板、韦老板也并未能提供相应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通知及撤销原工伤认定的决定书。

  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吴老板、韦老板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清算资产范围内给付李晓贵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交通费合计人民币1496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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