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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工工伤无人理,求助法援拿赔偿
2011-03-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山东省的一位民工在为雇方搭建厂房的时候,不小心从高脚手架上摔了下来,生命垂危。在住院抢救治疗期间,已花去医药费近十万块,但是雇方只付了6000块钱之后就音讯全无了。为此民工家人找到了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去年12月24日,山东省微山县某机械配件厂鲁某在沛县中心广场旁劳务市场雇用沛县张寨镇黄庄村41岁的王良为其搭建厂房。施工期间,王某从工地上三四米高的脚手架上仰面摔下来,头着地,致使第5、第6颈椎严重脱位,颈椎、颈脊髓严重损伤,四肢瘫痪,生命垂危,入住沛县人民医院治疗。仅仅15天,病人就花费医疗费达9万多元,而鲁某仅仅支付了6000元,其余都是病人家属借债凑来,因王某家人再也无法筹集到医药费,万般无奈到沛县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援助中心受理后,考虑事发地和被告住所地均在山东,为克服异地办案人员地理不熟,取证难度大、办案费增加给维权造成的困难,他们决定与微山县有关部门合作办理此案。今年1月26日上午,两地工作人员协商通报了该案的情况,相互达成共识,最后决定两县法援中心各出一名律师办理此案,各自负责本省内证据收集、立案等相关工作,案件办理时坚持及时通报案情。在两省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将案件起诉到山东省微山县法院。经过多次开庭调解,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王良20万元。这一起跨省援助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近日,沛县张寨镇农民工王良在法律援助中心领走了20万元的伤残赔偿金。他感激地说:“多亏了援助中心帮助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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