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没拿到赔偿金,私自偷电作抵押
2011-03-2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村电工因故被辞退后,因索要补偿未果,利用自己在职期间获得的技术和内部资讯,竟干起了偷电的勾当,先后盗窃照明用电1.1万余度。近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公诉,刘奇生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200元。
现年48岁的刘奇生原系醴陵市电力局聘请的村电工,2003年被辞退。被辞退后,刘奇生向电力局索要辞退补偿未果。心理不平衡的刘奇生,便将家中电表拆了下来,采取直搭电线方式偷电,后被电力局发现,重新装了一块电表。2006年,该表被雷击坏,刘奇生再次将电线直搭起来偷电。自2006年至2010年10月18日被电力局查获为止,刘奇生共计盗窃照明用电11649度。经鉴定,被盗电能价值人民币6849元。刘奇生在案发后及时向电力公司缴纳了电费。
上一篇:江苏20几名尘肺患者正式维权征途
下一篇:手指都断了,还不肯赔偿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工伤案例知识排行榜
- 01工伤私了协议能不能反悔撤销
- 02 未签合同无工伤保险由单位
- 03 无偿帮工受伤谁负责赔偿
- 04工伤认定48小时之限缘何屡引
- 05工伤索赔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责约定无效
- 07未缴社保下班途中出车祸谁担
- 08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案例
- 09“疑难杂症”的劳动案件
- 10工伤纠纷重新鉴定加大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