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自行开走欠薪包工头车辆欲抵薪,结果被入罪
民工采用非法手段讨薪的案例近来是越来越多,到底是谁把农民工逼上了违法讨薪之路?毫无疑问,罪魁祸首就是包工头,但是,相关职能部门难道就没有责任?从2006年开始,河南省就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一系列清欠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曝光信用不良单位、实施法律援助等。显然,有关制度在基层没有得到落实。
2009年春,杨家强的邻居杨高强在郑州市承包了一项建筑粉刷工程,请他去干活儿。两天后,杨家强找来亲戚赵帅、赵彪,三人随同杨高强一起赶到郑州的工地。由于是邻居,他们也没签劳动合同。55天后,杨高强所负责的整栋楼粉刷工程完工并通过了验收。杨家强、赵帅、赵彪三人找杨高强要求结算工资。而杨高强以开发商未结账为由,拒付工资。
“按事先约定好的,我们3个人的工资总共不足1.4万元。”杨家强说,据他了解,开发商早已结清工程款了,杨高强就是不提发工资的事。他们找杨高强讨薪两年无果。
2010年9月14日,杨家强、赵帅、赵彪三人再次赶到郑州找杨高强讨薪,而杨高强仍拒付。当天,三人一气之下提出要扣留杨高强的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做抵押,杨高强同意了,并称“有钱就赎回车,没钱车就不要了”。随后,三人将杨高强的面包车开回睢县老家。
然而,令赵帅他们想不到的是,杨高强竟在5天后将他们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侵犯了他的个人财产权,要求法院追回其私人财产,并要求杨家强、赵帅等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元。
2010年12月21日,睢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28日,该院下达判决书,以杨家强等3人未举出充分有效证据证明杨高强欠他们工钱为由判其败诉,责令其在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杨高强面包车及车上物品。
针对此事,昨日,记者专访了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儒仓。赵律师说,杨家强等人一审已经败诉,而当时并未上诉。如果杨高强欠薪属实的话,现在他们可以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还可以提供证据到法院起诉杨高强欠薪一事。
赵儒仓说:“就解决效力而言,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以得到政府的干预和支持,是最为有效的。同时也提醒农民工朋友,维权不能以极端的、非理性的方式进行,否则最终只能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相信如果不是两年讨薪无果被逼无奈,他们又都是乡里乡亲,杨家强不会轻率地开走包工头杨高强的面包车。但是,杨家强这样做,确实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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