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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劳动报酬 公司法人被刑拘
2016-04-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媒体昨日获悉龙岗区正开展企业欠薪专项检查化解工作,近日查处泌顺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送检察机关批捕。

  经调查,2015年10月至12月,泌顺达公司共未依法支付54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人民币15.47万元,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发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责令后,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龙岗区委政法委积极协调,2015年12月31日,龙岗公安分局提前介入,多部门联动配合,迅速查明了泌顺达公司涉嫌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依法立案侦查。

  近年来,企业经营者欠薪却不逃不匿的情形增多,人力资源部门缺乏强制调查手段,以往此类案件多以罚款结案,打击此类人员成为工作重点、难点。龙岗区对此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局积极协调、联合打击,成功办理了泌顺达公司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为进一步有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正准备联合出台《龙岗区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工作意见》,意见已经区领导同意,相关单位正在会签中,意见将一些好的做法予以固化,形成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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