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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争议“15号文件”被收回,委员称不制止民工上访
2011-05-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4月27日《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正式在深圳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其中通知文件的第6条规定:在严肃处理期内(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该规定网友们纷纷表示愤怒,有网友说,“政府不给欠薪老板法律制裁,倒给农民工法律制裁,你强制欠薪老板付了薪,难道还有人上街?”质疑住建局此文有失对农民工的公允。

  合理合法诉求应支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农民工还是任何普通公众只要有合理的利益诉求,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相关政府部门去反映,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吴立民建议深圳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也认为,住建局既不是执法部门,也不是司法机关,它本身是没有剥夺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追究权力的。而农民工上访讨薪本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这本身是一种请求援助、也是应该予以支持理解的行为,深圳住建局出台这样的通知客观上有威胁、恐吓,对农民工施加压力的嫌疑。

  并非控制农民工上访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社会各界对于住建局该文件的批评很中肯,对于社会的批评,该局表示虚心接受。深圳市住建局建管处处长张吉银表示,该文件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深圳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行业的和谐稳定,“住建局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引发市民热议的该文件第6条,张吉银表示,该条主要是希望广大农民工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防止农民工被社会少数不法分子所利用,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讨薪,并非控制农民工上访。

  张吉银表示,该文件表述确有错误,原因在于该文的行文程序和审查把关不够严格,他同时表示,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向各界特别是农民工朋友表示歉意。深圳市住建局下一步将撤回该文件,在对原文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另行发布。该局还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加强公文管理,严格内部行文审查执行,杜绝类似问题。

  其实我国《信访条例》却有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表达群体意愿的走访,可以推选2、3名代表反映,最多不得超过5人。”因此,大伙就消消火,原谅深圳住建局的不严谨文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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