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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定要单位批准吗?
2017-12-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对于某些想要辞职换新工作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很可能会遭遇一种尴尬的境遇,那就是领导不批准辞职。劳动者辞职是否一定要用人单位批准?试用期的劳动者和合同正式期的劳动者分别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小编带您一起去具体了解辞职是否一定要用人单位批准的相关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以上通知仅是单方通知的意思,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但是劳动合同有约定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除外。

辞职一定要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辞职是否要单位批准?

  1、一般情况下,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一到,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辞职时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那么劳动者辞职时就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批准才有效。

  2、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无需三十日即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③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④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⑥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⑦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⑧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除合同特别约定,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一到,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无需征得用人单位批准。在例外的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不需提前三十日即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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