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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公章,个体户编造劳动关系败诉
2011-03-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货车司机小李是个个体户,在送货期间出事故受了伤。为了享受工伤待遇自己少付一些医药费,小李居然铤而走险私制合同和伪造印章,然后向法院起诉了一家公司。

  案件回放

  小李是货运司机,采取个体经营的方式为烟酒超市送货。2008年6月的一天,小李在进货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为了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小李伪造了一个客户大地公司的公章,加盖在自制的劳动合同上,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大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小李的申请,大地公司向法院起诉。在庭审中,大地公司申请进行公章鉴定,经过鉴定确认小李提供的劳动合同上的公章并非大地公司的公章,最后法院确认小李与大地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解析

  在目前社会诚信普遍缺失的情形下,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部分案件当事人铤而走险,伪造证据材料,对用人单位提起恶意诉讼。

  实践中还存在用人单位帮助自谋职业的人缴纳社会保险,事后该人却要求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利用托人办理的暂住证要求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等情况。上述情形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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