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俱乐部想赖账
2011-10-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007年,黄某进入某围棋俱乐部做教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俱乐部也没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俱乐部每月向黄某发放工资,还发放高温费和各类名目的奖金。2009年,俱乐部网站上公布,提拔黄某为一级副总教练。

  2010年5月的一个下午,黄某在俱乐部授课时突发脑疝入院治疗,两天后死亡。同年6月,因俱乐部拒绝确认与黄某存在劳动关系,黄某父母申请仲裁,裁决最后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俱乐部不服,向法院起诉。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决该俱乐部与黄某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

  无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

  静安法院的判案理由是,围棋俱乐部与黄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黄某在工作时佩戴有俱乐部名称的吊牌,俱乐部网站也称黄某为注册教练。黄某除了正常工资外,还有高温、节日费等。此外,该俱乐部通过各种方法对黄某进行考核管理,形成了企业与员工的隶属关系,因此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官表示,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是否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来综合评判。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

更多劳动法内容尽在劳动法律网http://www.laodong66.com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