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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促销任务员工难吃消 律师:违反劳动法规定
2016-06-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西安某超市店长:“超市和厂家搞了个综合促销活动,大概就是以员工内部福利的形式出现。(礼包)超市的正常售价是169块4,我们专门印了个内部券是99,完了后凭这个工牌,在我们前台再领一张20元的购物卡。不存在每个人必须要买五套这种促销任务,有可能是某一个主管给下面的员工,给员工开会说的时候,没有表达清楚,说你们每人必须买五套,不是这样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媒体咨询律师后得知,如果超市存在强行摊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原则,超市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陕西陈律师:“首先超市这种强制摊派的行为,实际上是变更员工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行为,根据咱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像这种情况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之后,才能进行变更的。如果劳动者他没有办法销售完成任务,最终自己掏腰包购买了这些产品的话,最后就相当于变相扣减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这种情况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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