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17-11-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时间,到期后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到期之前,公司一般会发通知告知你需不需要续签,如果不续签合同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需不需要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条件就是,公司已经表示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跟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时主动提出要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愿意跟员工续订合同,但降低了原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具体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3年,到期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刚好是3年,经济补偿是3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是按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另外计算。不是按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而只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来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使员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超过12年,也只用12年来计算。
通过上文劳动法律网小编对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的整理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公司愿意续签但又降低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的话,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劳动法律网律师。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