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经济补偿 > 正文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2018-07-0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们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是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那,如果是员工个人有更好的发展机会,想要跳槽,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下面由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的问题。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劳动法律网小编对于“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登陆劳动法律网阅读相关专题。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