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经济补偿 > 正文
无故被解职 需付经济补偿金
2016-06-0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2015年6月29日,包师傅与河南籍老乡小徐、老秦同时入职于萧山XX公司,都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月薪都为4200元。今年5月16日,包师傅的朋友有事来公司找他,包师傅离开岗位20分钟,被公司姜主管发现,第二天就被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可包师傅不服,找姜主管要说法,双方言语不合,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老乡小徐为了替包师傅出气,找姜主管理论,次日,也被公司以顶撞领导,违反公司规章为由开除。而同时入职的老秦为此也向公司提出辞职。近日,3人来到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调查发现,该公司确有规章制度,但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且也未就违反规章被开除作明确详细的条款说明,员工并不知情。监察员指出: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包师傅擅自离岗是不对,但公司规章并未就此行为事先作出明确规定及向劳动者说明,故不能简单凭此原因就开除劳动者。另外小徐因包师傅被开除一事与领导发生争吵,这属意见不合,不能作为顶撞领导,违反规章而被开除,为此包师傅和小徐两人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老秦是自己提出的辞职,公司依法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终,公司支付了包师傅、小徐两人无故被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共计8400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