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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辞退如何维权?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2016-11-0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至于经济补偿金怎么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劳动者被辞退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

  第一种方式: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提出这种想法被辞退的员工主要出于以下的顾虑,认为公司已经作出这样的决定,即使能再回去工作,将来在公司也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第二种方式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提出这种要求大多数员工是认为公司的辞退属于违法,要以自身的行动对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作出强烈的抗议。

  上述维权方式主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只有选择适合于自身的维权方案,才能在法律上争取最大化的维护自身利益。另外不同的维权方案在法律上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效果一:如果被确认为是违法辞退员工,用工单位面临的法律后果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向员工补发工资,或是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效果二:如果被认定为辞退行为合法,用工单位要面临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的法律后果。

  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一并予以考虑。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终奖、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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