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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2017-11-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者哺乳期有一年的时间,时间那么长,在这一年时间内劳动合同有可能已经到期了,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这个时候不续签可不可以,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真的不续签,那就给补偿金。具体的由劳动法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二、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文劳动法律网小编对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处理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未满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但劳动者是有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劳动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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