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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权?
2016-07-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暑假已至,不少企业招聘暑假工的宣传单张贴满学生宿舍及校道宣传栏上。每到寒暑假,很多学生哥都会选择找份假期工来勤工俭学,但是这些假期工都很少保障,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将不视为就业,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有学校负责人说了:“企业与在校生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会把双方甚至是校方的职责标明,学生工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与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时,若企业或学生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将会先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会指引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找法网小编提醒各位要找暑假工的学生哥们,找暑假工应该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了解用工信息,选择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勤工助学协议,双方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以免日后发生争议。且,由于劳动双方构不成“劳动关系”,企业不能为暑假工买相应社保,但是,学生哥可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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