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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2018-03-0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当今社会,物质飞涨,许多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很大,光凭一份工资无法满足日常消费,那就找一个兼职吧,利用业余时间多赚一份钱。通常情况下单位在让兼职人员上班之前,会让他们出示有关资料,那么兼职入职需要哪些资料?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一、兼职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搜集。

  简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二、兼职人员工资被拖欠该如何维权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因此,当公司拖欠兼职人员的工资时,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通过上文介绍的关于兼职入职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在劳动合同法中,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其也和正式职工一样,享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权利。当兼职人员工资被拖欠时,先进行协商和平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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