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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2018-09-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现实中给我们常会因为工作关系而调动岗位,有时候甚至调动到其他兄弟公司进行工作。劳动关系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劳动关系本来在签署合同后是确定的,可是工作调动后,劳动关系认定成了问题。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就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一、借调工作是什么意思?

  人员借调指的是在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被安排从一个用人单位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从严格意义上讲,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该行为在实践中却非常常见。尤其多见于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情况下。除上述主体外,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营企业之间,也经常出现借调行为。

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二、如何认定借调后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对于第一种情形,属于员工内部借调,与原公司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费仍然在原公司缴纳,但工资由谁具体来发放,社会保险的费用具体由谁来承担,需要两家公司通过员工借调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具体员工的日常管理也取决于双方借调协议的约定。

  对于第二种情形,属于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因此需要终止原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至于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要取决于终止的方式,以及新公司是否承继原合同的相关义务。若新公司承认原公司的工作年限,那么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终止原合同可以由员工提出,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新公司不愿意承继原合同的工作年限,则终止原合同就需要支付终止补偿金。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由原公司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由新公司按照自己的员工进行管理。

  总的来说,如果是借调到另外公司但是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按照以前的情形处理。若是到了新公司有新的合同,那么认定劳动者解除与之前公司的劳动关系,变更为现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关于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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