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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的罚抄行为是否合理?
2011-03-0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小时候,学校老师在教育一些不听话的孩子时,存在着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罚抄。

  8月11日,南城某制品厂有清洁工阿姨因在上班喝水休息时,未按规定登记时间,清洁主管为了惩罚违规员工,竟然也采用这招,让其下班后抄写内容为“请记住,休息时一定要登记”的检查80遍.

  事件:上班休息未登记被主管发现

  今年48岁的刘学侠系河南信阳人,2002年下岗后到东莞打工,11月份进入南城某制品厂做清洁工。

  8月11日上午,刘学侠跟往常一样到工厂车间打扫卫生。上午10时左右,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没吃早餐的她已体力透支。“当时很累,刚坐在车间纸箱皮上喝了口水,却被清洁主管看到了”,刘学侠告诉记者,主管得知她在休息时没有登记时间,便通知她下班后到办公室进行“学习”。

  “当天有人请假,平时三人的工作量只能我们俩人完成”,刘学侠表示,她将情况如实告诉主管后,并没有得到同情,主管依然坚持让她下班后到办公室“学习”。据刘学侠透露,自从她2002年11月份到工厂上班后,制品厂清洁主管就有规定,上班期间不管是喝水休息还是上厕所都要登记时间,不然就要进行“学习”,内容就是抄写几十遍检查。

  争执:罚抄写检查80遍遭拒引纠纷

  下班时,主管要求刘学侠到办公室进行“学习”,让她抄写“请记住,休息时一定要登记”的检查80遍,刘学侠当场表示拒绝,并称“下班后属于个人时间”。俩人因此事发生口角,争吵中主管告知她,“8月12号以后不许再加班”,经人事主管出面调解后双方才离开。

  第二天,刘学侠和往常一样继续到工厂车间上班,5点钟才下班离开。可8月13日,“到了下午3点半后,主管一直跟着我,不让继续加班”,刘学侠表示,“主管想通过不让加班赶人”。

  据刘学侠透露,在制品厂做清洁工基本工资才920元,交完伙食费和社保所剩无几,主要靠加班费来维持生活。“工厂上班时间为6:30至下午3:30,3点半以后属加班时间”,刘学侠表示,8年来她已被罚抄5-6次,最多时甚至罚抄100遍。

  记者在工厂门口碰到另一名刘姓清洁工,她表示也曾被罚过,“抄写内容基本一样,抄写了50遍”,刘阿姨告诉记者,很多清洁工都有类似的遭遇,只是抄写多少遍不一样而已。

  主管:罚抄只为加强工人制度意识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制品厂人事李 主管和清洁 主管,清洁 主管承认了8月11日下午曾要求刘学侠抄写80遍的做法,由于厂里清洁工较多,她一个人难以管理,“休息时登记时间主要是为了加强清洁工管理,一检查就能发现员工是否有怠工和偷懒行为”,清洁 主管表示,她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让员工加强制度意识,避免清洁工偷懒、怠工。

  对于刘学侠所说清洁 主管不让她加班一事,制品厂人事 主管称“是否需要加班根据车间需求决定,如果厂里工作忙有加班需求,才会通知清洁工加班,并不存在刘学侠所说 主管是报复才不让其加班的说法。

  律师:厂方主管做法苛刻不合理

  广东张律师告诉记者,该事件中清洁 主管对于员工的处罚措施与《劳动法》相关条款相违背,《劳动法》规定工厂或公司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该事件中,清洁主管对员工因休息没有登记一事罚其抄写检查80遍,处罚方式和力度有些过于苛刻。若劳动者觉得工厂或公司某些规定不合理,有权利向劳动局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要求工厂撤销相关不合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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