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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劳动纠纷由市级仲裁委员受理
2011-04-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由于现在中国的劳动力充足而低廉,所以很多外国企业都在中国设立分公司,以降低用工成本。此外也可以借机扩张一下中国的市场。那么中国员工如果在外资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劳动纠纷,应该选择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案件呢?

  根据上海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管辖权限的规定,以下几类企业中的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1. 外国企业与本市市属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 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企业住所地在虹桥、闵行、漕河泾开发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 本市企业与其外籍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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