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资企业解除员工劳动纠纷案
2011-11-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上海某大型台资企业与其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企业以员工重大过失为由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不服公司的解除决定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了仲裁请求,请求公司支付的款项金额多达11万余元,近日经过闵行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在周律师的协助下,企业与员工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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