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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律师提醒:讨薪手段要合法
2015-11-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时值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又多了起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达到了1.6亿左右。讨薪难、无保险、无劳动合同……这些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每年却都会面临这些窘境。

  云南律师马律师,结合劳动者面临的实际困难展开话题,当场解读《劳动合同法》,为维权路上的劳动者支招维权,提供建议。

  >>律师提醒:讨薪手段要合法

  大部分讨薪的主体是农民工,爬塔吊、跳楼、围堵等是近年来农民工讨薪常见的方法。在社会舆论的压力和执法部门的介入下,一些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薪水或者工伤赔偿。但是碰到一些恶意欠薪的老板,这样的招数往往失效。

  马律师总结了自己近年来的办案经验——不少劳动者面对侵权采取了很多努力,但是不仅没有讨到薪水,反而使自身陷入违法的困境甚至招来牢狱之灾。他说,行为人想要讨要薪水,是民事法律的关系。公司或者事业单位欠薪,有欠债还钱的义务。但因讨薪采用了不正当的方式,触犯了刑事法律,是另外的一个法律关系,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维权时采用合法的手段就显得格外重要。

  那么,在找到合法手段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动者到底有哪些权利、权益。

  ◎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拥有的8项权力

  在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是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明确的。总结起来,劳动者的权利总共有8项: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3、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接受岗位培训的权利

  7、获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在以上的8项权利中,一般农民工朋友最关注也最触痛社会的应该是第三项,即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欠薪企业、老板直接侵害农民工的这项权利。

  ◎维权的四个合法渠道

  相应的,马律师在节目中,也给出了维权的四条建议:

  1.申请支付令

  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即用工单位开具了电子或者书面工资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借条直接到法院申请非诉讼督促程序,也就是平时所说的支付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一个方法。

  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用工单位不开具欠条或者拒不支付工资?马律师说:“首先我们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之后劳动监察大队会到企业去联系有没有和解的意愿。如果没有和解的意愿,劳动监察部门也会出具一个处罚决定书,要求支付。”

  3.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在很多情况下,就算出具了处罚决定,用工单位仍然欠薪。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办?马律师建议这个时候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进入仲裁程序。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把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相关情况的材料提交给仲裁庭。仲裁庭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决。

  4.到法院起诉

  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用工单位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马律师建议到法院起诉。不过,他提醒说劳动者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不通过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是不允许的。

  一些恶意欠薪者,即使起诉、判决之后仍然拒绝支付。此时,劳动者可以凭调解书、支付令、判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仍然没有结果,法院会曝光这些欠薪的黑名单。欠薪企业就不能再进行工商登记,也办不了房、车的登记。

  更严厉的措施,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76条对于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或者说有能力支付而拒绝支付的,数额较大,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遭遇侵权是否就束手无策?

  马律师介绍说,在实践中,的确有很多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一些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些证据包括:

  工作证 服装押金 工资条 银行流水记录 健康证 工资收入证明等

  她提醒劳动者注意收集这些细小的证据,以便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权。

  而且,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额外的赔偿:

  ◎这些额外赔偿包括:

  1.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

  如果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3.补缴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工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马律师说,拒不履行兑现薪水入刑之后,农民工到了年底就讨薪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维权成本高,维权程序复杂等依旧让农民工讨薪成为一个难解的社会问题。在她看来,首先应该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其次,保证司法救助渠道畅通,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降低农民工维权的成本,简化维权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案件,才能从根本上让讨薪的心酸新闻少一些,更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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