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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学历应聘有什么法律后果
2016-10-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者持假文凭学历到用人单位应聘面试,未被发现,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在工作期间被发现学历造假,劳动者会有是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即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的义务。未如实说明签订的合同属于欺诈,不能获得赔偿。

  同时如果因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有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损失。

  网友提问:

  1.在用人单位不追究假学历时,其获得收入是否合法?是否应当全部或部分剥夺?

  2.在用人单位追究假学历时,其获得收入是否合法?是否应当全部或部分剥夺?

  3.其后来在用人单位获得的知识及技术能力是否合法?是否应当剥夺?如何剥夺?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还是劳动偿还?

  产生疑问的原因:其后来获得的知识以及收入,其实是基于当初那个造假的学历而得来的,但是这些的获得也与其自身的劳动付出有关系,所以不知道对于其收入如何处理?而且获得的知识及技术就更难判断合法性,也更难处理?

  4.如果用人单位出面说明聘用这个人并不是完全基于那张学历证明,结果会有什么不同?

  律师解答:

  通过阅读你的材料,结合中国法律,给你一家法律意见:

  第一、你收入合法。尽管放心。更不会出现剥夺的情形;

  第二、单位追究的你责任,无非就是你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只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别的权利没有,更别说扣除你的工资;

  第三、单位日后获得专利技术,不应剥夺没问题!不可以剥夺。因为知识技术并非以学历真假我i额认定标准的;

  第四、单位无需出具证明。专利技术永远属于你或者单位的。尽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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