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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还要给违约金吗
2017-05-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因为工作不耐心或是工作业务不熟练的关系,有些人在工作中失误了,给公司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本人也遭到了公司的辞退。那么,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合理。

  1、金额较大,如果真是因为个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直接因个人造成,又具备重大过错,甚至故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

  3、但说的“因为工作失误”,未必就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分析认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操作失误导致2000元的损失显然不构成“重大损害”,时隔半年之久用人单位才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雇。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

  1.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要违约金合法吗

  公司如果做了专职培训,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对员工支出的赔偿费用,有可能要赔偿,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对你的所有赔偿要求都是没有依据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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