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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什么情况算工伤
2014-01-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上下班途中什么情况下算是工伤呢?车祸引发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如何维权呢?下面,劳动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下班途中什么情况算工伤】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留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两个法律关系受害人如何维权】

  车祸引发的工伤事故,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侵权关系,二是工伤赔偿关系,两者存在诸多不同。

  首先,诉讼主体不同。交通事故中赔偿主体是肇事方,工伤赔偿中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

  其次,归责原则不同。交通事故采用的是过错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过错来划分责任;工伤赔偿采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只要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赔偿标准不一致。交通肇事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标准,工伤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受害人如何维权,取决于受害人的选择】

  交通事故与工伤交叉能获双重赔偿?

  据刘律师介绍,实践中,就北京而言,大体如此处理:2007年11月前发生交通事故引起工伤的,执行补差原则;2007年11月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引起工伤的,则实行上述双重赔偿原则。但是赔偿款中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不重复给付。刘律师认为,当事人应双向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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