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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出现工伤由谁负责
2014-09-0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农民工出工伤由谁负责?农民工出工伤由谁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下文劳动法律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我是一位建筑业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伤害后了解到招录我的人是承包的工程,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问应由谁为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工伤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46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发生事故伤害的,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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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见本法第17条)。

  第二、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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