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工伤赔偿 > 其他工伤赔偿 > 正文
工伤后索精神损害赔偿金有门
2016-08-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杨某某所在公司车间的天花板因年久失修,随时都有掉落的危险,但公司却一直没有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半年前,她在上班时,被突然脱落的天花板砸伤头部,不仅酿成工伤还被鉴定为8级伤残。事后,公司已向她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而面对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公司却断然拒绝,理由是她遭受工伤事故,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既然《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她自然也就无权向公司索要。更何况,公司承担的伤残补助金中也已包含精神损害性质。杨某某遂咨询,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点评: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

  首先,伤残补助金不等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在于使受害人感到侵权人受到了法律上应有的惩罚,感到自己所受的伤害得到某种程度的补偿。工伤无疑会给受伤害职工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创伤,尤其是造成残疾,更会带来打击和精神上的折磨。而伤残补助金只是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与精神损害并无关联。即本案公司不能拿已经承担伤残补助金,来对抗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排斥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就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规定,但这并不等于其便否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更何况《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59条也指出:“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它们中所指的“有关民事法律”,自然包含着《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后,上述法律还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即公司必须就其明知危险存在却拒不排除,以至于造成杨某某精神损害后果的行为买单。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