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案例 > 辞职跳槽 > 正文
辞职后年假和工资的相关问题
2011-12-2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本人从06年5月进公司,(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09年3月底向公司递交辞呈,4月20日正式离职。请问09未修完的年假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4月未工作满一个月,可以向公司要求当月奖金吗?又或者说按规定公司该怎么计算我这个的工资?

  回答:年假可以要补偿,但一般只能要1倍工资,因为单位可以给你休假,在办离职手续之前。

  奖金如果单位肯给,或者是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可以要,其他情况,不好说,奖金不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所以和企业协商为主。

  月薪=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补贴 其中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毫无疑问,是要给你的,其他的要协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