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年假和工资的相关问题
2011-12-2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本人从06年5月进公司,(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09年3月底向公司递交辞呈,4月20日正式离职。请问09未修完的年假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4月未工作满一个月,可以向公司要求当月奖金吗?又或者说按规定公司该怎么计算我这个的工资?
回答:年假可以要补偿,但一般只能要1倍工资,因为单位可以给你休假,在办离职手续之前。
奖金如果单位肯给,或者是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可以要,其他情况,不好说,奖金不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所以和企业协商为主。
月薪=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补贴 其中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毫无疑问,是要给你的,其他的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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