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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
2013-08-0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那么,在试用期时如何向企业辞职,下文劳动法网小编给您具体介绍相关法律规定,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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