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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倒非得“开胸验肺”吗?
2010-12-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5年连着5次输官司,令杨人斌沮丧至极,更令他想不通的是,明明是工厂的有害因素致使他身患职业病,为什么他的合法要求却屡屡被拒?

  1993年,年仅17岁的川籍农民工杨人斌入职位于深圳的某珠宝厂从事雕刻工作,后该厂搬迁至海丰县。2005年5月9日,杨人斌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有尘肺病前期症状。按厂方“惯例”,对发现身体有问题的工人,往往会想方设法使其与厂方脱离劳动关系,以逃避赔偿。果然,2005年9月5日,杨人斌被厂方以“不按规定下班,保安劝告时态度凶”为由除名。

  杨人斌被除名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厂方违法除名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从2005年至2007年,从仲裁一直打到二审,官司全都输了。

  2005年9月,杨人斌曾经自费回家乡四川职防院检查,被诊断为尘肺1期(职业病)。某珠宝厂对该诊断结果不予承认,再次安排杨人斌到广东省职防院复查,结果为“双肺纹理增粗紊乱……建议一年后复查(属于疑似职业病或进入医疗观察期范围应受职业保障)”。

  2005年11月28日,杨人斌向海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同年12月31日认定不是工伤。

  2008年8月11日,杨人斌又到广东省职防院检查,被诊断为1期尘肺。同年9月24日,他再次向海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杨人斌不服,遂向海丰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于2009年9月15日作出 “维持海丰县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决定”的行政判决。杨人斌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但2010年5月,汕尾中院驳回了杨人斌的上诉。

  因为一宗简单的工伤纠纷,杨人斌已经与老东家5次对簿公堂。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的结果是否能如愿得到赔偿。8月11日,杨人斌已申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次日,杨人斌在“广东尘肺病研讨会”上说:“如果再输了官司,我还要打,一定要把诉讼进行到底!”他说他有点“羡慕”去年因“开胸验肺”而闻名全国的河南农民工张海超。虽然挨了一刀,但毕竟打赢了官司,引起了全社会对患尘肺病工人的关注,并获得了工伤赔偿。但他又说,尘肺病工人维权太难了,总不能让开胸验肺成这类职业病患者工伤认定的惟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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