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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公交时被单车撞伤,属于工伤吗?
2011-03-2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冬天比较寒冷,二月中旬还下了几场雪,李女士向雪天路比较滑,就没有开车上班,而是选择乘坐公共汽车。熟料步行也不安全,李女士在追赶进站的公共汽车时,发现对面逆行过来一辆自行车,赶紧闪身避让,无奈地上已经结冰,李女士一下滑倒在便道上的树坑里,造成右脚踝骨骨折。李女士来到丰台法律援助中心,想了解一下自己这种情况能否算作工伤。

  援助律师告诉李女士,以前这种情况不能算工伤,因为当时法律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但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改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今后像李女士这种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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