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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特殊时间段工伤
2011-04-0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问: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关于农民工和我们广大职工在上下班期间遇到一些关于工伤的事情, 我们准备了相关的案例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

  答:这种案子我们主要做农民工的法律维权,大项就是关于工伤的,我们举一个例子,就是获得双倍赔偿的例子,什么是双倍赔偿呢?他既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赔偿,另外又获得了相应的社会赔偿。这个案子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杨某母子二人,50来岁,他们是外地的,家里面可以说条件还可以,二层小楼,但是因此杨某和妻子离婚了,后来因为一些案件到北京申诉,这时候二人因为到北京来没有生活来源,年龄也比较大了,怎么办呢?杨某还没有文化,还好他母亲有文化,还能写东西,最后杨某找了一个超市保洁员的工作。

  问:工资多少钱呢?

  答:工资1000多块钱,这个公司是上海的公司在北京开的分公司。

  问:上海的总部在北京开的分公司。

  答:在09年的2月份左右,杨某下班坐公交车回家,下车以后过红绿灯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就是在16点20分左右。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经过120处理后,在咱们北京武警总医院住院,住院14天出院。出院以后,他母亲带着他,或者说是儿子领着母亲,他们到法院、劳动局,现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那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候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不是太熟悉。这样,工伤认定科就给我们法律援助中心打了电话,说这里有一个老年人案子,其实不是老年人。

  问:他母亲是老年人。

  答:他母亲是50来岁,说看看我们能不能提供法律援助。

  问:法律援助在很多时候是提供的无偿免费的。

  答:对,在北京做的这种比较好的法律援助,交通费用当事人也是都不用出的。

  问:就是打车和坐车你们都可以做相关的报销。

  答:这个钱都是我们出的,当时,我说能不能到我们单位来办手续。他们经过联系以后说不行,不知道路,怎么坐公交车也不知道,因为杨某已经受伤,腿脚不方便。我说要不这样,能不能等到下午我有时间我过去一下,然后下午我就过去了。当时我在那儿第一眼看见了他们母子,母亲拄着一个木棒子,满头白发,她儿子也有病,我在那儿了解了一些情况。他说下班回家,然后过红绿灯的时候被车撞了,司机给了他2000块钱,把医院的钱已经结清了。

  问:医院的钱是谁结的?司机结的?

  答:司机结的,花了2000块钱,关于赔偿他说我也不懂,我想寻求法律看看到底赔我多少钱。我说这样吧,到我们单位办手续吧。我们到马路边,打个车过去,当时也很遗憾,我们拦了好几辆车,都不拉我们。为什么?就是因为母子二人衣衫蓝缕。我说你们兜里是什么东西,我一看是半拉馒头,还有塑料袋装的剩菜,反正挺可怜的。

  问:您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想问一下,您觉得他们最后得到的赔偿是他们预想的金额吗?也就是说他们的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答:他们最后获得的赔偿金额是16万以上。

  问:16万,是司机赔了2000元左右,或者几千元,那剩下的钱都是?

  答:剩下的由保险公司赔了一部分,就是交强险,还有咱们社保基金应当支付的。因为这个单位没有给员工上保险,应该由单位赔偿,单位大概赔偿6、7万,交通事故的保险赔的多一点。

  问:他在赔偿的时候,您刚才所说的,两个母子在那样的环境当中给您带来的震惊,或者让您特别觉得辛酸,是不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你们去做法律的无偿援助,来帮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

  答:说实在的,这个工作本身也是社会的需要,既然我选择了这个职业,应当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为我们农民工维权进行努力,我感觉他们这些人的确需要法律帮助,所以我选择这个行业。

  问:要是做社会上的律师,他的收入和你们现在做的这个律师的收入要高很多,为什么要选择做援助呢?根本原因是什么?或者你自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你来自农村,或者自己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还是相关的一些事,应该来帮助农民工。

  答:我们都扯远了,我从小来自农村,感觉他们在城市里面打工的确不容易,是因为这个情况,还有一个做法律援助心里比较踏实。

  问:能把自己的一种尽力的力量,帮助到最切实的农民工兄弟当中。

  答:我感觉有更好的那种荣誉感。

  问:在我们今天的节目之中也有很多的网友把自己相关的问题带到现场,让我们继续关注网友的相关提问,在今天的网友提问之中,有一个网友叫小苹果说自己曾经在上班途中遭遇了车祸,不是特别严重,刚才想问一下农民工兄弟杨某伤到什么程度,如果他还需要帮助的话,他想伸出自己援助之手。所以他想问一下,关于受伤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部门做出相关的鉴定。在今天的节目之中,有请我们陈星律师向这位网友小苹果简单说一下,这个工伤的定义,也就是我们这个当事人杨某他是否达到了一定级别的工伤。

  答:它是这样的,工伤的定义是这样的,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环节而遭受的事故伤害,咱们当事人杨某是胸12椎弓根骨折,这个经过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鉴定,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是八级。

  问:这八级伤残到达什么样的程度?

  答:八级伤残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问:最重的是一级还是十级?

  答:一级。一到四级应该是丧失劳动能力。

  问:就是类似于植物人这样的例子对吗?

  答:对。

  问:那十级呢?十级是什么定义?

  答:十级的概念影响基本不大的。

  问:我们举个例子。

  答:你比如说脚趾断了一截就是构成十级的。伤残的本质也不是我们说了算的,必须由鉴定机构有鉴定结论的。工伤这一块需要认定了,才能做社会保障的赔偿证明。

  问:有很多的时候我们在了解到相关的信息,或者法律一些常识的时候,会想到为什么在上下班途中也算工伤呢?或者说上下班途中怎么才能算工伤的定义?

  答:其实这就是一个工作场所的延续,我们定义上下班途中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就是指劳动者的住所到务工地点,这段路程当中。

  问:家到单位路程。

  答:家到单位路程当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上下班途中,劳动部有个解释加班加点的等等发生交通意外也算工伤。

  问:那意外的伤害或者意外的伤亡也算工伤吗?在相关条例当中。

  答:是这样的,咱们1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的《工伤保险条例》。

  问:就是最新的2011年1月1日的。

  答:就是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还有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伤害的,因为城市交通轨道都比较发达,所以又加上后面的三项,在2011年1月1日以前,只是说受交通事故的伤害,比如说机动车,像电瓶车就不行,它不属于机动车。

  问:在今天的节目之中,我们也是在上下班途中去诠解关于工伤的一种定义,其实会不会有相关新的法律会更诠释,就像您说的在2010年的1月1日,我国也出现了这样的相关法规,为什么要出现这样的相关法规,是不是最近也有一定的争议产生?

  答:争议也是为了加大对职工保护的力度,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可以说咱们国家有钱了,能赔付起了,跟这个有关系。

  问:那相关的修订案件或者法律法规,是不是也通过我们律师,我们援助律师,还有相关行业律师,还有农民工兄弟,还有很多职工都会征求意见。

  答:对,在征求意见稿中大家都反映了一些情况。

  问:我们期待下一次修订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贡献自己的一些意见。您觉得这样的法律法规是通过几年的修订,还是不定时,它的改变时间是一年一变还是几年一变。

  答:它这个没有固定模式,它是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主要还是经济的发展,以及现实生活当中的情况来随时的修改。

  问:没有固定时间?

  答:这没有。

  问:定义工伤的时候,有很多网友和观众都有自己的相关问题,在今天的节目里,有位朋友名字叫做绿蛇,说自己所在江苏的一个城市,提出这样的问题,想让我们陈律师在现场给他解答关于小小维权的故事。他自己所在的是一个钢铁厂,由于自己在上班途中被钢铁厂叉车给撞倒了,他鉴定的工伤是七级的工伤,他想问一下,除了单位和叉车司机给其相关赔付,还有没有可能有另外的相关赔付,让他多一点这样的赔付的金额,有没有相关的意见给他。

  答:他是在单位。

  问:在钢铁厂受到单位叉车的伤害。

  答:他这个没有,因为他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是可以得到额外赔偿的,他这个不属于。

  问:他只能算是工伤。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他们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赔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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