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斗殴手折,法院认定为工伤
2011-05-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前几天小编才看到国内的一则案例,称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在办理公务过程中,态度嚣张而引发与同事之间的斗殴,结果大家双方都受重伤,事后向企业要求工伤认定被拒而告上法院,但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无独有偶,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也发生了一起员工打架事件,打架的员工也向法院要求工伤认定,那么他的要求能否被支持呢?
美国合众国际社11日报道,2008年一天晚上,墨尔本“红公鸡”饭店3名工作人员没有上班,一名顾客抱怨等餐过久。经理马修·斯泰尔斯与这名顾客争吵,多次讲粗话辱骂对方。两人随后发生肢体冲突。斯泰尔斯手腕骨折,随后遭解雇。
斯泰尔斯认定,那名顾客“挑起言语和肢体冲突”,寻求赔偿;“红公鸡”饭店则认为,斯泰尔斯没有遵循“员工行为准则”,不应获取赔偿。最终,当地一名法官裁决,斯泰尔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获工伤赔偿。
下一篇:工伤引发的劳动关系确认诉讼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工伤案例知识排行榜
- 01工伤私了协议能不能反悔撤销
- 02 未签合同无工伤保险由单位
- 03 无偿帮工受伤谁负责赔偿
- 04工伤认定48小时之限缘何屡引
- 05工伤索赔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责约定无效
- 07未缴社保下班途中出车祸谁担
- 08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案例
- 09“疑难杂症”的劳动案件
- 10工伤纠纷重新鉴定加大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