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员工反映意见措辞激烈遭开除引发劳动纠纷
2006-05-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就职于EBWOR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张某等职工,以联名邮件的形式向单位领导反映意见,却没想到被单位开除并被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原告EBWOR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原告EBWORK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原告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被告张某原系该公司职工,双方签有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1月12日下午五时许,原告公司全体高层领导收到一封署名为“中国员工向领导致敬!”的电子邮件,系部分员工反映他们对原告公司放年假、年终奖和项目奖等问题件的意见。但从邮件内容看却极具煽动性和威胁性,如其中写有:“公司务必于明天之前对年终奖作出答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热情,产生了不良后果;如果不满足要求,我们会立即集体采取下一步行动”等。后经核查,在该邮件上签名的十二名员工中包括被告张某。

    现原告公司认为被告张某通过发集体联名邮件的形式、选用极不尊重和礼貌的措词反映意见,已不具备身为一名员工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被告的行为不仅极大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形象及公司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感情,而且也严重违反了原告公司的规章制度。原告公司据此于2006年1月23日对被告做出开除决定,是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故原告公司不同意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原告公司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裁决,特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驳回被告张某有关索要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