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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城市进行四险一金改革
2016-12-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四险一金

  国务院在12个城市开展试点,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征缴和管理,实施期限为2年。这个情况也就是五险一金变为四险一金的情况。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哪些十二个城市?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到手工资会有什么变化?

  人社部与财政部今年4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共济能力,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改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目录附后),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试点方案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

  国务院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目录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内容:

  暂时调整适用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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