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北京将提高5项社会保障标准
2006-07-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7月1日起,北京将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是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等5项社会保障标准将调高,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300元调整为310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
对此次调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教授认为,按照年初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还应该大幅度提高。
他表示,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是按照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率1.91计算的,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角度,低保标准应为838元。而如果考虑在确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时具有一定的超前因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至少应提高到600元左右。
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也应当是1600元,即使考虑到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根据目前城镇职工平均消费支出情况,最低工资标准也应当提高到1200元,反之就与劳动法的要求是相悖的。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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