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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境外就业警惕五类“黑职介”
2006-11-0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新华社上海10月22日电(记者高路)近年来,国内劳动者赴境外就业人数增多,一些因境外非法职介引发的劳动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劳动保障部门为此提醒出境就业的求职者,在应聘境外工作时应当留意职业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提防受到五类“黑职介”欺诈。在今年8月引起广泛关注的上海“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中,不少女工“打工8个月反亏2万元”的遭遇,就是祸起“黑职介”。其中每个人在出国前向中介交了3.7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朝七晚十”连干了8个月,临回国时却只得到工厂支付的约合人民币1.5万元的酬金,损失了一大半。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专家指出,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无照经营的职介;二是以旅游或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的职介,出境就业者由于没有工作许可证,属于“打黑工”;三是通过吹嘘“国外工作薪水高”等手段诱骗求职者的职介;四是收取高额中介费超过法定限制的职介;五是向求职者介绍非法工作,“企业开什么单子都接”的职介。专家提醒说,求职者在应聘境外工作时,应当把好“三道关”以甄别中介合法与否:首先是确认资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应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其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明。此外,还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其次是考察有无违法牟利,主要标准是“中介费不高于月工资”。最后是在签约阶段看清条款,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范围之外的任何工作都属违法,因此,应注意确认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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