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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险试点
2006-12-0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时报讯昨天上午,作为全省5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之一,阳江市阳西县举办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仪式。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贴三方负担,个人月缴费基数分为25元、30元、35元、40元4个档次。当天有62位农民参保。   
    省劳动保障厅选取了包括阳西县在内的5个县区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阳西县针对实际,制定了《阳西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对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及征集、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要求凡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县被征地农民,应参加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

  
    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贴三方负担;   

个人月缴费基数

  
    分为25元、30元、35元、40元4个档次,供农民选择;   

每月领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80;   

政府补贴

  
    按个人缴费标准补贴100%,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按农民缴费标准补贴50%。60岁以上未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老人,老年津贴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由政府每月从财政中支付。(王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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