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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职工技能培训鉴定出新规 提出六突破九创新
2006-12-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1日讯: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天津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与鉴定暂行办法》,主要针对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出六项突破和九项创新。
    《办法》中六项新突破为:职工技能培训课堂可转移到工作岗位中;考核题库可每次按30%左右的比例进行调整;职业技能鉴定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进行;对在岗多年、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职工,普遍开展一次性职业技能评价;40岁以上老职工可采取开卷形式进行职业技能理论考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可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
    《办法》中八项新举措则包括优先安排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补贴、优先安排农民工培训补贴、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等。(侯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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