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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举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 劳动保障机构有奖励
2006-12-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汉网消息 举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有机会获得奖励。   
    昨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属实、为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要实施奖励,奖励资金由办案费中支出。   
    另外,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为必要进行审计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在专项检查费中列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诚信档案,评定诚信等级,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促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陈小敏 王金林 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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