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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就业促进法(草案)》
2007-01-1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同意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会议指出,为了促进就业,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将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制度化和具体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对促进就业的原则、工作机制、政府职责和政策支持体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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