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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要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必须改革户籍制度
2007-01-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这种改革应当是有序的、渐进的。
  国家人口发展研究战略课题组近日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有1.5亿~1.7亿人,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将持续存在。按人口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测算,今后20年将有3亿农村人口陆续转化为城镇人口。

  报告分析指出,日益庞大的流入人口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能力提出挑战,也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难度。

  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室主任侯东民看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实现同管理同服务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我们原来有个看法,最主要的是要进行有效的户籍改革。” 侯东民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搞的户籍改革并没有明显的效果,这是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

  张维庆昨天表示,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马上就能够在全国实施的措施。

  “因为中国养活着世界20%的人口,中国的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70%,这样庞大的农村人口,如果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稍有不慎,将会出现城市圈之外的大量的贫民窟。”张维庆说。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进一步表示,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必然涉及到城市和农村不同的生育政策如何进行衔接的问题。目前一些地区在把“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以后,对如何处理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

  “目前来看,有的尽管成了城市户口,但他并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待遇,而且仍然住在农村。”王国强表示,目前,已经在一些地区试点,生育政策有一定的过渡期,最终以能否享受城市的待遇为标准,来制定当地的生育政策标准。

  “我们在考虑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既不能享受城市的待遇,又丢掉了农村的一些利益。”王国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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