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劳动保障局就养老保险发提醒 5月31日前领对账单
2007-04-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5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领取2006年对账单,并在6月30日前将对账单发放到本单位职工手中,以便职工本人就2006年度缴费记录进行核对或办理补缴手续。昨天,市劳动保障局首次就此发布公告提醒市民。
  对于参保者来说,如果发现参保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误的,应要求单位在9月30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手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