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领取2006年对账单,并在6月30日前将对账单发放到本单位职工手中,以便职工本人就2006年度缴费记录进行核对或办理补缴手续。昨天,市劳动保障局首次就此发布公告提醒市民。 对于参保者来说,如果发现参保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误的,应要求单位在9月30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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