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上海近日出台规定 杜绝劳动争议“踢皮球”
2007-04-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今后在上海,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时,将杜绝“踢皮球”的现象。上海日前出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根据这一新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时,即使弄错了申请地,相关申请也将被自动移送到对应管辖部门予以受理。
  “单位注册地在闵行区,经营总部在徐汇区,工作地点在杨浦区。劳动者该找哪个区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争议呢?”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上海不少劳动争议案例都存在类似的复杂情况。按照规定,上述情况应诉诸徐汇区有关机构,但现实情况是,不少劳动者由于不了解相关法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为了找到申诉地而费力地跨区奔走。
  根据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规定,为方便劳动者申诉,劳动者可就近申请仲裁;各区县劳动仲裁机构必须接纳,并采用内部移送方式,转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不得“踢皮球”。此外,如果劳动者向没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在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处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