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首页
找律师
法律咨询
网站地图
[城市切换]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首页
找律师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劳动知识
劳动案例
劳动新闻
我的位置:
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2007-04-25
作者:未知
来源:劳动法律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李亚杰徐松)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
劳动合同
法草案,对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
劳动合同
的关系进一步予以明确。
第三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一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议:用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取代招工名册
下一篇:
五一劳动奖双先名单初定 农民工数量增加10%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
标题:
内容:
请输入您的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越准确
电话:
热门标签库
劳动仲裁
劳动诉讼
劳动调解
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
解雇裁员
工资福利
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
工伤案例
劳动法规
劳动法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赔偿标准
按地区找律师
广东
河南
江西
江苏
吉林
湖南
云南
宁夏
河北
山西
山东
北京
上海
广西
湖北
海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陕西
辽宁
浙江
贵州
新疆
西藏
天津
四川
青海
甘肃
内蒙古
黑龙江
热点文章点击
01
工伤赔偿标准2015
02
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03
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04
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05
辞职的流程
06
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新闻知识排行榜
01
十二个城市进行四险一金改
02
首次修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
03
新疆审议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
04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
05
非法用童工等8类劳动保障违
06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维
07
职工提出集体协商 企业报
08
《劳动合同法》不妨给地方更
09
企业生存困难的板子不应打在
10
2016两会热点:哪六种人将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