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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低工资将上调 10% 与该省GDP增幅大致持平
2007-11-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广州消息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将在年底前出台,目前劳动部门已拟定三套方案备眩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12日表示,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将低于上次平均17.8%的水平,但是肯定将高于物价上涨幅度,同时与广东GDP的增长幅度大致持平,大约在10%。
  陈斯毅表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广东这次酝酿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体现三个原则:一是体现让低收入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广东每年经济增长超过10%,最低工资也应“水涨船高”;二是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相对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目前广东各地这一比例有所不同,但总体看该比例仍然偏低;三是要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这次调整,其增幅肯定要高于物价上涨幅度。

  一些专家呼吁:“在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但国内没有一个地方能达到40%的下限。”广州市2006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是3027元,而当年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80元/月,只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5.77%。

  对此,陈斯毅表示,此看法不一定完全适用,比如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达到这一标准。自从1994年广东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以来,已七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特别是去年,是广东省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的增长了32.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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