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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2008-02-2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25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最低个人缴费50元。

    张广宁要求,今年要加快推进全口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力争年内实现所有户籍人口“老有所养”目标。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市有关部门制定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确定养老保险费主要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缴费,政府给于适当资助,其中最低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50元,并以20元为间隔,向上设立5档的缴费标准。(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陈伟秋 穗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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