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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300万元为城区特困人员续保
2008-03-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姜堰市政府最近出台《城区特殊困难人员续缴养老保险救助办法》,决定用300万元对城区低保、特困养老保险断保人员实行续保救助。据了解,该市去年已对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以及特困人员退休医保一次性费用,实行帮扶和减免援助。至此,一个覆盖姜堰城乡的养老、医疗等险种同步救助的体系已经形成。 按照新规定,姜堰城区的低保、特困人员只要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查通过并与市社保中心签定救助协议后,即可得到救助。救助年限一般为1-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据了解,姜堰数百名特困断保人员将从中获益。 (王华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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